重庆超龄退伍军人养老金怎么发放
重庆市老年退伍军人抚恤金如何发放
符合条件的重庆市超龄退伍军人可参保补足缴费,费用支出的次月可按月享受养老金。养老保险缴费规定如下: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由县社会保险局按现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实行参保缴费后我市各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对符合我市发放养老金政策的,按规定计发养老金。对在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不幸死亡的,由县社会保险局从其死亡后的次月起停发基本养老金,并按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支付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费。
已经享受生活补助的停止缴费,不得重复享受两种养老保险待遇
对已按有关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已享受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生活补贴的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不得重复参保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从享受基础养老金的当月起停止发放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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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超龄退伍军人养老保险缴费
根据有关规定,符合国家政策的超龄退伍军人军龄(服役期)计算为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达到或超过10年的,被保险人实际缴费至少5年。缴费基数为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为20%。
5月20日,重庆市统计局发布2015年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0543元。根据上述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参保人最低实际补缴5年,总费用=60543*0.6*0.2*5=36325.8元,15年最高实际补缴预计达到10.9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