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提取公积金购买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
南京市预售商品房和在售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条件如下:
1。职工与其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的人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只能有一方提取住房公积金。
3。在南京拥有产权的职工,在外地购房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用于购买职工(配偶)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的住房。
在南京市无产权的职工,在南京市邻近区域购房,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因地制宜申请购房提取。
4.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且因购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两次及以上的,不予提取;配偶为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两次及以上的,不予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