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积金补缴规定
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相关规定如下:
[办理事项]
单位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补缴住房公积金。
[处理地点]
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网点和网上营业厅。
[处理要求]
1.南京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申请表;
2、住房公积金缴纳明细表或电子表格;
3.代理人的身份证。
[处理流程]
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格式建立补充审核电子表格,到银行网点办理。
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和集中归集业务的单位,可通过网上办公办理。
[处理时间限制]
手续齐全,马上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