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就业补助

红胡桃2022-08-16  5

天津就业困难人员有哪些援助政策

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政策

就业困难人员可通过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12333”电话热线、市、区人社局官网、“天津人力社保”APP、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等线上线下渠道查询就业援助政策。

1。免费职业指导和规划:

就业困难人员可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享受职业能力评估、职业生涯规划等专业化、个性化服务。

2。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市场紧缺职业需求和补贴标准目录》职业培训并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培训包证书、培训结业证书)的,可享受培训费补贴,并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生活费补贴。

3。工作介绍:

就业困难人员可以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优先获得岗位推荐、专场招聘等免费职业介绍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对推荐就业成功的,就业困难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保缴费已满3个月的,每推荐一次成功,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6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

4。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企业吸纳各类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企业社会保障补贴和岗位补贴。

5。鼓励自营职业:

鼓励自主创业,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免费创业培训、项目对接、创业指导、后续扶持等服务;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在规定的贷款额度、利率、贴息期限内给予全额贴息;首次创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失业半年以上的零就业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成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

6。鼓励灵活就业:

鼓励灵活就业。对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最长3年的三项社保补贴(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下同)。其中,零就业家庭成员、单亲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直系亲属需要供养。补贴标准为最低缴费标准的四分之三;其他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为最低缴费标准的一半。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以延长退休。灵活就业保险补贴期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需要供养直系亲属或患重大疾病的单亲家庭成员的,可以重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继续申请社保补贴。

7。服务职位的选择和安排:

服务岗位选择安置:各区在家政、养老、物业等行业选择一定数量的社区服务岗位,专项用于安置市场渠道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给予企业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和择业补贴。各区选择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本区上一年度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总数的10%,就业困难人员选择服务性岗位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8。公益性岗位开发:

开展公益性岗位安置,各区建立排序机制,优先安排零就业家庭成员、单亲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需要供养的直系亲属,按规定给予用人单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三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补贴期满后,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通过其他途径仍难以实现就业的,可按程序再次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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