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归还贷款本息时间
南京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何时开始偿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日起,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应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内容,在还款日前在还款账户中保持足够的余额。委托银行按月扣收贷款本息。
南京公积金贷款期限:
(一)购买商品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2)申请贷款时,借款人实际年龄与贷款申请年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四舍五入。
(3)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以上(含)且收入稳定、信誉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放宽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