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者
(一)按照属地参保原则,除应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2)本市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学生;
(三)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证(有效期内)持有人;
(四)在本市居住并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无业居民;
(5)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中的全日制专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含华侨、港澳台学生);
(六)县级以上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组织、宗教活动场所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