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2年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考试的组织和管理
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我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进行指导和监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和阅卷;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工作;省委人才发展局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确定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资格标准,公布考试成绩,颁发合格证书。
二。检查时间和检查设置
考试时间:2022年6月11日-12日(2天)。建筑法规及相关知识(闭卷考试,考试时间1.5小时);施工管理(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5小时);工程管理与实践(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5小时)。(详见附件1)
考试设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综合科目和专业科目。综合科目为《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和《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采矿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六大类。考生可在报名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一个。《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和《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所有专业考生的统一考试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科目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注册条件
(一)一般注册条件:
1.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品行,户籍或工作地点在海南(详见附件6),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详见附件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详见附件5),可报名参加我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2.中央和国务院部门驻邛崃人员及中央管理企业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3.港澳台及海外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持有内地高校毕业证的港澳台境外人员,可直接填写相关信息;持有香港、澳门、台湾省或国外大学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申请条件的港、澳、台和外国居民,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申请。
(二)免试报名条件:户籍或工作地点在本省海南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相关科目:
1.取得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可免试一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取得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可以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的考试。
3.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再报考其他专业的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可以免考《建筑工程管理》和《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考试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3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时间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3月15日0时至2022年3月31日24时。
(二)报名程序: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详见附件3、4)。
1.在线注册。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http://zjt.hainan.gov.cn/),点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系统,输入个人报名信息。考生应如实填写信息,认真校对报名信息数据,确认上传文件是否成功,图片是否清晰。提交报名信息前请核实校对。一旦网上支付成功,申请信息不可修改、撤销、退回或删除。
备注:考生报名证明材料需上传成功且清晰完整。特别是一些专业方向不明确的考生,可以帮忙上传初(中级)技术职称、工地八员证或者其他有效的专业证书。
2.在线支付。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3月31日24: 00。考生必须在网上支付操作完成后再次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支付状态”显示“支付成功”,即报名成功。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支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支付时,考生必须核对姓名、身份证号、报名科目等信息。然后确认操作。请不要重复付款。缴费成功后,因非政策性因素,已缴费用不予退还。(网上支付仅支持微信和支付宝)
根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6〕28号),核定标准收费。综合科目考试每人每科61元;专业知识考试每科70元。
3.发票打印。对于成功的候选人,手机将收到电子发票的短信通知。请及时打印电子发票,不提供纸质发票。
4.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6月1日至10日24: 00。考生需要登录“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系统”的“准考证打印”入口,自行打印准考证。如果他们在截止日期后未能打印,系统将自动关闭。请保管好你的准考证。考试过程中因保管不当造成准考证丢失或损坏的,应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考生因不可抗力造成准考证丢失或损坏的,应及时与行业主管部门联系。
六。资格考试和成绩查询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的全过程。资格审查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相关信息和上传的证明材料,通过报名平台进行审查,考生无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可以要求疑似应试人员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提交相关材料。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所需材料,按规定方式接受人工验证。不按要求进行人工验证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给予无效考试成绩。
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以及不严格遵守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2)结果的查询和查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系统”的“查询成绩”入口查询考试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以申请成绩复核。主观题向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个人成绩审核。客观科目只对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进行复核的申请。将被接受,其他成绩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七。考生须知
(1)考生必须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设备,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考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尺子、无文字编辑功能的无声计算器。考场内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试结束后收回。
(3)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认真核对和填写信息,保护好自己的答案和答题卡(试卷),防止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阅卷时,会对考生的答案进行相似度分析。如果答案相似,则测试结果无效。
(四)考试期间,考生应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电话:6520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