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6个月以上(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生育保险不单独缴纳),并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
注:
1.个人缴纳职工医保的人,生育保险不予报销,只有单位参保的人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参加重庆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生育保险可以部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