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公积金转入南京线下办理指南(本人+委托)
在职工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的六个月后,可以向中心申请将原所在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中心(省中心和南京中心在同一城市,不受六个月的限制)。
离线申请流程:
①我处理了:
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携带《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本人身份证到主城区缴存单位,到公积金中心分中心办理。存放在江宁、浦口、江北、六合、溧水、高淳的单位,到相应的分中心办理。
②客户端处理的:
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和《住房公积金异地集中转移接续授权委托书》,带上《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住房公积金异地集中转移接续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委托人身份证,主城区缴存单位到公积金中心办理。 存放在江宁、浦口、江北、六合、溧水、高淳的单位,到相应的分中心办理。
处理点详情:
提示:
到中心,保证信息准确,否则会影响转账。
如果中心转出,可以拨打转入地公积金中心热线(区号+12329)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