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积金贷款利率
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一年期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内利率不调整,执行合同利率。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采用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新增贷款按新利率执行;对于已经办理的贷款,从次年1月1日起,按照相应的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期限1至5年,年利率2.75%;
期限在6年以上(含6年)的,年利率为3.25%。
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贷款利率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以下情况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家庭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在南京,购买写字楼、商厦、车库、别墅等非住宅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另外,购买的房产必须具备全部产权和抵押条件。因此,购买房屋部分产权的(共有产权公房除外),因购买房屋土地为非国有土地而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