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最新医疗建议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的常态化,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门诊和急诊处理说明
1.门诊全面实行分时段预约就诊。进入门急诊区域时,所有来院人员统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验证“健康码和旅行码”,如实配合流行病学调查。
2.凡“健康码、旅行码”异常,使用养老机或无手机者,请主动说明。从外地来锡和返锡的人员,需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服从现场人员安排,到南警卫临时隔离点进行预检分诊。
3.门诊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制度。治疗过程中请注意保持1m以上的安全距离,间隔坐在等候区,全程佩戴口罩。
4.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人员,以及处于高危岗位的人员和其他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请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5.口腔科等高风险手术患者建议预约。要求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急诊抢救除外)。
6.我们医院建立了一个互联网医院。不便来我院复诊的患者,可关注我院微信官方账号,通过我院互联网医院进行复诊和处方(艾司唑仑、氯硝西泮等国家规定的一、二类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除外)。
二。住院患者须知
1。普通病房新患者的入院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体温正常,无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2)流行病学史、健康码、旅行码无异常;
(3)血常规无新冠肺炎特征(48小时内有效);
(4)胸部CT无新冠肺炎影像学特征(有效期7天,特殊情况需复查);
(5)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4小时内有效)。
2.对来锡、回锡等有异常流行病学史的人员,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病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的,根据患者病情安排入住隔离观察室或过渡病房。
3.特殊情况可在来院前提前拨打0510-83015825(非工作时间0510-83012698)联系咨询。
三。住院陪护管理说明
1.除非必要,无人陪伴。确需押运的,应当确定一名押运人员。新聘陪护人员必须在24小时内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流行病学调查无异常后,办理陪护证。押运证可以随身携带,不能外借。
2.病房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护送期间,护送人员除陪同病人外出检查治疗外,不得离开病房。
3.护送期间,加强个人防护,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接受日常健康监测,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健康码和旅行码检查,遵守有关防控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不到病房探视、聚集聊天、外出购物。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或卫生代码、旅行代码中出现星号(黄色代码、红色代码),立即向医务人员报告,并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4.禁止住院探视。鼓励通过短信、电话、微信、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在线走访。
5.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请在食堂点餐,严禁外卖进入病房。
6.外来物品必须符合国家疫情防控规范,经医院安全检查消毒后方可带入。
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
请原谅我带来的不便。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