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指南(条件+材料+地点)
长沙市机动车报废的,可以申请注销登记。具体程序如下:
一、处理条件
业主提出。
二。处理材料
1.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号牌;
4.机动车驾驶证;
5.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复印件;机动车丢失、因故未在中国境内使用或者因质量问题被退回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申请表;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驾驶证;
(四)机动车遗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遗失证明;
(五)机动车因故不在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许可通知书》。
(六)因质量问题退回车辆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出具的车辆退回证明。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注册地,机动车所有人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向报废地车管所提交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复印件,申请注销登记。
三。搬运地点
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中南车管分局:长沙县星沙中南汽车世博路A3区
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万家丽车管分局:万家丽路中段128号雨花区政府南1500米。
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城西车管分局: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永通大道二段59号
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城北车管所:开福区芙蓉北路88号
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潇湘车管分局:岳麓区潇湘大道金江河路金桥检查站内
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城东车管所:芙蓉区人民东路农大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