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居住落户办理流程(预审+材料)
★办理流程★
带上相关材料到派出所处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当场办理。审查户口申报事项时,发现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青岛开通网上预受理审核业务,迁入、迁出、登记等47项家庭事务可通过手机微信在“青岛微警务”——“我要办点事”模块登记。其中,居住落户预审只需在“我要办事”模块中搜索“居住落户”即可获得申报入口和办理说明,并根据提示填写提交申请材料。公安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核,并将结果电话告知。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携带上传材料原件到派出所,当场办结。
★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随行人员亲属的材料;
4.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材料,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