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贷款要求什么条件

迷河2022-08-16  17

南京市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南京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借款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申请贷款时,借款人必须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含),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已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按照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的缴存证明计算缴存时间。现役军官和士官转业到地方工作的,转业时间与地方就业时间之间没有月间隔。部队服役时间视为缴存时间,可以与现单位的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已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的所有人,已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必须是成套住房。

3.申请购房贷款的,须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和协议;建造或改造房屋,必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大修房屋的,须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当地街(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同意大修的相关材料。

4.新建、翻建房屋的,自不动产权证书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房屋大修的,建设单位应在大修完成后开具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

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信息良好,无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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