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提取可以分多种情况,南京住房公积金可以网上提取。不同情况下的处理材料如下:
退出购买商品房:
1.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首付款的增值税发票;
3.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员工在柜台窗口签字或网上确认);
4.异地购房的,提供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明细;
5.身份证;
6.存放在银行的银行卡。
退出购买二手房(含公房):
1.不动产权利证书;
2.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员工在柜台窗口签字或网上确认);
3.提供异地购房增值税发票;
4.异地购房的,提供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明细;
5.身份证;
6.存放在银行的银行卡。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1.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员工在柜台窗口签字或网上确认);
2.身份证;
3.存放在银行的银行卡。
退休提款:
1.退休证明(正常退休且户口被封的,不需要提供);
2.身份证;
3.存放在银行的银行卡。
高层次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交房租:
1.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员工在柜台窗口签字或网上确认);
2.身份证;
3.存放在银行的银行卡。
购买经济适用房并退出:
1.经市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如未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请联系开发建设单位说明情况,提供购房人名单,并向购房人出具购房证明);
2.购买增值税发票;
3.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用于拆迁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4.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工人在柜台窗口签字);
5.身份证;
6.存放在银行的银行卡。
非本市户籍员工退出:
1.国外户口簿(居留迁移证明);
2.身份证;
3.异地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声明(声明由职工在柜台窗口签字);
4.存放在银行的银行卡。
提取现有房屋中的电梯:
1.不动产权证书;
2.结婚证(配偶提取用);
3.身份证;
4.存放在银行的银行卡。
遇到紧急提取:
1、应急管理等部门的财产损失证明文件;
2.身份证;
3.存放在银行的银行卡。
失业撤回:
1.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明(就业创业登记证);
2.离职证明或社保缴纳清单;
3.身份证;
4.存放在银行的银行卡。
患有重大疾病提取:
1.医疗费用发票或医保报销明细(可持患者身份证或医保卡到社保服务网点打印医保报销明细);
2.提取员工与患者的关系材料;
3.身份证;
4.存放在银行的银行卡。
低收入或极端贫困工人的提取:
1、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待遇证明》或市总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证明;
2.身份证;
3.存放在银行的银行卡。
死亡或宣布死亡提取:
1、员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员工的销户证明;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继承权证明书(包括已故员工的相关材料、公证书或确定继承权份额的法院判决);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
4.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存放在银行的银行卡。
退出结算撤销:
1.境外定居证明;
2.离职证明或社保缴纳清单;
3.存放在银行的银行卡。
用于建造、翻新和大修的住房提取:
1.不动产权证书(装修、大修提供);
2.结婚证(配偶提取用);
3.身份证;
4、街道(镇)以上政府城建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大修证明;
5.存放在银行的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