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医保参保异地就医报销的方式
一、异地就医报销条件
异地安置且在异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异地居民),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及相关身份证明到参保地社保分局办理异地常住居民登记;
二。异地就医报销方式
1.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已跨省开办的医疗机构就医。
2.办理异地人员备案后,在支持异地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住院时,可持社保卡直接结算。
3.在未联网医疗机构住院的,须在医疗终结后6个月内,到乌鲁木齐市社保局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科窗口申报医疗费用。
三。无法异地就医报销
病情需要转上级或专科医疗机构诊治的,报销时还应提供安置地最高级别医疗机构的转诊证明;
在急诊或危重病安置地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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