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条件
1、兵役注销户口;
2.出国、定居国(境)外并注销户口;
3.法院宣告失踪,注销户口;
4.死亡后注销户口。
申请人应当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处理材料
入伍通知书、出入境部门注销户口通知书、法院宣告失踪的法律文书、死亡医学证明、户口簿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