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生儿居民医保待遇起始时间
新生儿
●新生儿母亲怀孕后,可凭夫妻身份证提前为新生儿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出生3个月后参保缴费的,从保险金到账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新生儿在出生次年参保缴费的,必须按照出生当年的缴费标准缴费,才能享受出生当年的医保待遇。
集中参保期间办理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
●连续参保缴费人,同时缴纳当年和下一年度费用的,只缴纳下一年度费用的断保后续参保在校学生,只缴纳下一年度费用的新参保和断保后续参保的非在校未成年居民,待遇期限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首次以中小学生(或大学生)身份在本市入学的全日制学生,从当年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享受待遇;
●只缴纳新保险次年费用和断保后续保险的成年居民,待遇从次年4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