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非青岛户籍新生儿可以在青岛办理落户父母户籍地吗?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忧”问题,山东省公安机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决定自2021年11月26日起正式启动四项户籍业务“全省通”。
新生儿落户
申请人到就近的派出所提出申请,受理的派出所核对母亲(父亲)父母户籍登记和出生医学证明信息。核实无误后,按要求收集所有材料和信息,生成业务待办清单,提交当地派出所并负责归档备查。
当地派出所审核无误后,为新生儿准备公民身份号码,完成出生登记,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当地派出所。
需要户口簿的,由申请人按照“交旧送新”的方式直接向当地派出所提出申请,通过领取、投递等方式办理。
受理范围:随父母在山东省内具有常住户口的境内出生新生儿。
受理地点:包括全省任何一个公安户籍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