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条件
以及职业院校毕业生放宽至毕业3年内、留学回国人员、技术工人等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群体,均可申请落户。
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通过合法稳定就业和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政策申请落户的,提交本人学历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之一,以及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在本市无住房的证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本人迁居的,由本人提供婚姻状况、子女关系等证明材料。
如何在集团识别中识别关键结算
大学、职业院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主要根据网上认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上查不到的,出具学籍档案证明。
技术工人:持有五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到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网查询验证。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可通过“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验证。
材料:
1.户口簿(迁移证)和身份证。
2.学历证书、国外学位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若有意在自有房屋落户,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
计划在租赁房屋落户的,需提供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在本市无房证明,以及无锡市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和房屋所有权人书面意见及房屋所有权证明。
在本市无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但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应提交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在本市无房证明,以及本人社保参保证明和江苏省居住证。
4.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未婚证明会在申请窗口申报)。
5.随迁子女关系证明: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明、收养证明。父母离婚的,要明确孩子的抚养权(提供离婚判决书或协议)。
处理流程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在当地派出所或区县行政中心公安窗口提出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打印发放准考证。持有居住证的,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落户。
处理地址
县级公安窗口直接受理的户口准入业务,按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受理的户口准入业务需要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各级办理时限分别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