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落户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户籍登记规定的通知》(锡2020]36号)政策内容:在江阴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人员,可申请将本人及共同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迁入其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申请材料:
1.户口簿和身份证。
2.拟在自有住房落户的,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拟在租赁住房落户的,需提供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在本市无房证明,以及无锡市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和房屋所有权人是否同意接受的书面意见及房屋权属证明;在本市无住宅或租赁住房所有权,但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应提交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在本市无住房证明和江苏省居住证。
3.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公证书(未婚证明到申请窗口做未婚声明)。
4.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提供户口本、出生证明、收养证明。父母离婚的,要明确孩子的抚养权(提供离婚判决书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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