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军人退役安置恢复户口申报登记指南(条件+流程+材料)
军队退役安置恢复居住申报登记
服务流程
服务对象
退役军人
处理地点
户籍派出所
处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夏令时)
申请材料
一、介绍信
B.居民身份证
C.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D.销户证明
E.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受理条件
士兵退伍、复员、转业或者退伍移交地方的,凭县级以上安置部门或者兵役机关出具的介绍信、居民身份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 提交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和入伍前当地公安机关的户口注销证明。
军人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以在集体户(学生集体户除外)的配偶处申请恢复户籍。
法定处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处理的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完成交易的时限声明[/S2/]
派出所、户口登记中心调查核实后办理的户口登记事项,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