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女职工做完计划生育手术可以请产假吗?
根据《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省政府第122号令)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给予以下保护:
(1)施行输卵管结扎术或再通术的,享受21天假期;
(2)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假期。
第十四条女职工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的,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女职工产假期满复工时,允许有一至二周时间逐步恢复原劳动定额。
用人单位原则上应当安排女职工到原岗位工作。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应当与女职工协商解决。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规定:
第二十九条在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晚婚晚育假、节育手术假、女职工产前检查、产假、哺乳期哺乳时间、男护理假、工伤职工带薪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
做了节育手术的公民,凭医疗单位的证明,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