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公积金贷款流程详解

墨猴2022-08-16  4

无锡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应用条件

1.贷款申请人在申请贷款当月前六个月内按时、足额、连续向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当月前两年内未拖欠住房公积金;

2.贷款申请人购买的住房为自住普通住房;

3.贷款申请人为所购自住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共有人(即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上的买受人);

4.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5.提供本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为还款担保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为质押;

6.贷款申请人已领取所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7.原商业贷款必须是购房贷款且转贷时无两个月以上债务;

8.原商业贷款发放时,本金余额必须≤贷款申请人公积金可贷金额;

9.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偿还的公积金贷款。

发布对象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通知所称“首套自住住房”和“第二套自住住房”,是指职工家庭(包括贷款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下列情况下购买的自住住房:

第一套房子:名下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本市无房。

两套房子

名下只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在本市没有住房。

名下只有一套房子,在本市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名下只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只有一套住房。此贷款购买的自住住房与本市唯一住房为同一套住房。

处理材料

借款人夫妻及所购住房的共有人须共同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并根据购房情况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所购房屋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贷款申请人或所购房屋共有人为单身的,只需提供本人材料);

2.婚姻状况证明(贷款申请人或所购房屋共有人单身的,须当场填写婚姻状况声明;申请人因离婚或丧偶而单身的,须提交另一份离婚或丧偶的有效证明);

3.贷款申请人所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4.原始商业贷款合同;

5.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

6.贷款住房为当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7.贷款房屋为当地存量房: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

8.无锡市商业用房贷款转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表

9.无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信息表(当场填写)。

注意:

1.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含)且所购房屋为首套房的,需提交中心统一档案核对后出具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江阴分中心、宜兴分中心由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

2.贷款申请人配偶为现役军人的,须提供军官证和部队政治部、军务部或人事部门出具的现役军官证明原件。

3.本市行政区域(含江阴、宜兴)内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本市缴存期间已转移到外地的,可提供转出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已缴存36个月以上并加盖业务公章或业务专业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清单原件(均为缴存不满36个月)(夫妻双方均已转移到外地的,须提供)。

4.自2020年10月15日起,职工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职工自住住房套数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中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贷款信息记录确定。

5.第二次贷款申请必须在第一次贷款还清后的下个月处理。

6.员工家庭有其他情况的,应提供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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