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无锡独生子女护理假最新规定
自《实施方案》发布的2022年2月10日起,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带薪护理假。独生子女父母的护理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
延伸阅读: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四)降低生育、养育和教育的成本
13.完善产假制度。严格执行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等制度,保障生育妇女的合法权益。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女方延长产假60天至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我们将推广育儿假制度。孩子年满3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享受10天育儿假。
14.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继续做好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工作。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按照生育保险的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待遇,并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津贴发放期限支付生育津贴。做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工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15.完善人工成本分担机制。探索产假人工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生育二孩的给予50%补贴,生育三孩的给予80%补贴。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工作与家庭平衡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弹性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
16.保护就业妇女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招聘行为,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促进女性平等就业。落实《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要求,积极推进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协商工作,开展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防止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哺乳被辞退。支持妇女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为妇女生育后的职业发展创造有利环境。为因生育而中断就业的妇女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对生育二孩和三孩的女职工,优先给予就业援助。深化劳动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将用人单位女职工权益维护情况作为信用评价的重要内容记入守法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