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办理攻略(材料+流程)
广州独生子女生育服务登记策略
一、处理对象
已婚(包括离婚和丧偶)育龄妇女;未办理结婚登记的育龄妇女。
二。处理条件
1.户籍在广东省的育龄妇女(包括未婚收养、未办理结婚登记、离婚丧偶的);
2.男方户籍在广东省,女方户籍不在广东省。
三。所需材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或男女双方户口本;
2.结婚证;
3.现居住地需要女方的居住证。
四。窗口处理过程
服务窗口: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或女方居住地的街道卫生计生办(局)。
(1)申办:办事人员携带工作材料原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男方户籍所在地或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卫生计生办(局)任一办公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2)受理:街道、镇卫计工作人员对经办人填写的信息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将服务材料作为电子材料上传至系统,提交至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进行核验。
③核查:户籍所在地街镇卫计部门工作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
④领证:验证结果通过的,办事人员可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男方户籍所在地或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任一服务窗口领取。
五.在线处理流程
①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大厅办事人员注册账号并登录。
②申办:代理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作品所需证明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③受理:受理机构负责对代理人的申请信息和电子证明材料进行核实,核实完成后,提交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进行核实。
④核查:户籍所在地街镇的卫计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
⑤领证:如果核实结果为是,则由办事人员携带服务材料原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男方户籍所在地或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任一服务窗口办理。
六。处理时限
法定时限:材料齐全,个人信息和婚育情况核实无误的,经办机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
承诺期限:材料齐全,个人信息和婚育情况核实无误的,经办机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
七。处理基础
1.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