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商品房贷款以纯公积金贷款为对象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通知所称“首套自住住房”和“第二套自住住房”,是指职工家庭(包括贷款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下列情况下购买的自住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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