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以登记独生子女生育服务?
经办人:
已婚(包括离婚和丧偶)育龄妇女;未办理结婚登记的育龄妇女。
处理条件:
1.户籍在广东省的育龄妇女(包括未婚收养、未办理结婚登记、离婚丧偶的);
2.男方户籍在广东省,女方户籍不在广东省。
所需材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或男女双方户口本;
2.结婚证;
3.现居住地需要女方的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