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现有住宅加电梯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按照本市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有关规定安装电梯的,在既有住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并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后,住建部门将相应的住宅楼号和加装电梯的实际费用分摊明细提供给无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进行项目备案。
在公积金中心取得项目备案清单后,已出资加建电梯的产权人及其配偶、产权人直系亲属可以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支付加建电梯所分摊的费用。
注:“直系亲属”是指产权人本人的父母、子女、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