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比例


无锡公司补缴公积金数额标准

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官方回答(进入直播间栏目):

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数额(包括单位自缴和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方式确定:

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当月(1999年4月)以来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未按照规定的职工范围和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为职工缴存。

如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或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有异议,管理中心可根据当地劳动部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单位所在地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工资。

根据京公积金[2005]5号《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

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招用农民工,单位和职工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外来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在户口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或购建自住住房的,可凭购房合同、土地使用证等有效证明材料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农民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购买自住住房,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建设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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