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二手车交易转移登记跨省通办办理指南(方式+流程)
长沙市二手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现机动车所有人(二手车购买人)户籍所在地不在车管所注册地管辖范围内的,可以直接在户籍所在地(转入地)交易,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无需到车管所原注册地(转出地)验车。
一、适用范围
经营非小微型客车办理二手车登记业务(具体指“非营运”、“营运转非营运”、“出租转非营运”、“预约转出租转非营运”等四类小微型客车)。二手车过户档案电子化实施后,车主可以在转出地或转入地进行车辆交易,申请车辆电子化过户。
二。申请渠道
(一)二手车在目的地交易的,可以通过公安交通管理互联网服务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或互联网网站www.122.gov.cn)申请,也可以直接在目的地车管所业务窗口申请。
(2)二手车在转出地交易的,可以向转出地车管所业务窗口申请。
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确认车辆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已经处理完毕。
三。电子文件列表
1.上一次登记的机动车的来源证明。
2.机动车识别代码拓印膜和机动车标准照片应当在注册登记时保存。
3.之前已经办理转移登记的,还应当包括最近一次转移登记检验时制作的机动车识别代码拓印膜和机动车标准照片。
4.此前办理过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更换车身或车架、重新刻制车辆识别代码等业务的,还应当包括车辆识别代码的拓印膜和在相关业务中制作的机动车标准照片。
5.检验监管系统采集实车识别代码照片的,还应当包括实车识别代码的最新照片。
四、受理时间收到电子档案移交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档案的制作和审查。
五、办理流程
1、转入地办理流程
2。转出地的处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