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按照随父随母自愿登记户口的原则,由新生儿的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向新生儿的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提供的材料:
(1)新生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二)拟落户父母一方的《户口簿》;
(3)新生儿父母的《结婚证》;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注:
出生申报当场办理。过了一个多月还能处理。
此外,南京户籍居民还可以通过“南京公安”微警在线登记新生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