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

户口性质2022-08-16  11

无锡市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无锡市(不含江阴、宜兴)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于2021年10月1日启动。参保由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服务窗口办理,缴费由税务部门统一代收。现将有关保险赔付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人员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包括续保(2021年参保)、停保(2020年前参保、2021年未参保)和新参保人员。

二。保险支付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行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内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治疗等待期从实际支付之日起计算。

三。个人年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市18周岁以下在校学生和非在校居民(简称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缴费290元;大学生每人每年缴纳240元;本市户籍老年居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每人每年缴纳510元(其中个人缴纳的长期护理保险费为每人每年30元);本市其他居民每人每年缴纳690元(含个人缴纳的长期护理保险费每人每年30元)。

四。保险支付流程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续保人员请于10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

2.新参保人员和失保人员应于10月1日至12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社服务窗口办理登记手续。从第二天起,被保险人可以付款。

:新参保人员中,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参保,失业人员自失业或失业救济期满之日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户籍地为外地居民。如果保险赔付逾期,从实际赔付之日起有90天的等待期。

3.困难人员:符合低保条件的参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特困子女、社会特困家庭、60年代精简退休、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民政局、残联、总工会、退伍军人事务局等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请于10月1日至12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户口本。

4.港澳居民:根据Xi卫办发〔2020〕61号和Xi医保服〔2021〕16号规定,居住在Xi并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按规定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当地城乡居民缴费相同,享受同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符合上述条件的,

5.在校学生:集中征集期间,在校学生入学事宜由学校负责办理。

五、付款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0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参保缴费人可通过“江苏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完成缴费。

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参保缴费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在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任一网点查询缴费,或通过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银行手机App缴费。

如需签订委托扣款协议扣款2022年及以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于10月31日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卡原件到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任一网点办理。委托扣款协议的签订、变更、解除也可通过无锡农商行、江苏银行的手机银行App办理。

为确保城乡居民年度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完成,希望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居民,要按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以免因迟缴保险而影响及时享受养老和医疗保险待遇。我们将竭诚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为共同推进我市的社会保障事业而努力。

服务热线:

无锡市税务局12366

无锡市医疗保险局81880202

无锡市人社局12333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无锡市税务局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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