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失业保险参保条件
处理条件
失业保险的范围是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处理地点
1.沈阳市社会失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名称:沈阳市社会失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电话:22872695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210100
2.沈阳市于洪区失业保险中心
地址:于洪区黄海路37号
电话:85831707
3.沈阳市铁西区失业保险中心
铁西新区仲宫南街66号
注:铁西养老保险中心是个地方
电话:62446820
4.沈阳市和平区失业保险中心
地址: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南。
沈阳失业保险查询电话:12333
温馨提示:市内五区失业人员到所在社区;郊区无业人员到所在街道(乡镇);县区和开发区的失业人员去区级失业保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