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离婚证补办预约流程
(1)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当事人商议登记时间,直接拨打预约电话或到各区婚姻登记处预约补领时间和补领机关。
(二)申请人向原结婚(离婚)登记机关或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三)婚姻登记申请提交的文件;必要时可以向申请人询问情况,并制作笔录,由申请人阅后签名、按手印、注明日期。
(4)申请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声明人”一栏的签名由声明人当着宣誓监督人(婚姻登记员)的面填写并按手印。受他人委托的,受托人应当在“申报人”栏内签署委托人姓名和受托人姓名,并按指印书写当日日期。
(五)婚姻登记员对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进行审核,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顶替条件者不予录取。
乌鲁木齐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4634439
天山区:8885721
Shabak区:4551725
高新区(新城):6657987
水磨沟区:4184651
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3775729
米东区:3366830
达坂城区:3060589
乌鲁木齐县:5922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