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材料
重庆一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材料
(一)贷款申请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
(2)贷款申请人与产权共有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已备案)、离婚判决书、单身声明等。;
(3)贷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月收入超过1万元的,需提供近6个月的银行流水)。单位在职缴存人及配偶同意以当期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收入依据的,可以不单独提供收入证明;
(4)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及抵押登记手续;
(5)最近不少于3个月的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还款明细,并注明当期剩余贷款本金余额;
(6)不动产权证书(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七)所购房屋契税完税证明或全额发票;
(八)借款人的还款账户(贷款银行账户);
(9)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的,提供缴存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证明;
(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重庆二手房业务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材料
(一)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产权共有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
(2)贷款申请人与产权共有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已备案)、离婚判决书、单身声明等。;
(3)贷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月收入超过1万元的,需提供近6个月的银行流水)。单位在职缴存人及配偶同意以当期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收入依据的,可以不单独提供收入证明;
(四)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抵押登记等。;
(5)最近不少于3个月的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还款明细,并注明当期剩余贷款本金余额;
(6)不动产权证书(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七)借款人的还款账户(贷款银行账户);
(八)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的,为异地贷款的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
(九)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