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办理跨省户籍迁入指南(地点+范围+流程)
南京的申请人只需向南京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迁入地公安机关协调户口迁入。申请人因个人原因拒绝选择“跨省服务”的,由迁入地公安机关按原规定办理迁移手续。
适用区域
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江西、湖北、湖南等12个省(市)。
适用事项
1、工作调动户口迁移
2.高校学生户口迁移
3.大学生毕业户口迁移。
4.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5.父母和孩子互相依赖迁移。
处理流程
1。提交材料
根据迁入地户籍迁移政策规定,申请人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落户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迁入地公安机关同意迁入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户籍迁移跨省服务”。
2。移民地点的准迁移
户口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将迁出信息推送给迁出地公安机关,并将申请人的迁入信息和联系方式告知迁出地公安机关。
3。迁出地审计
迁出地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拟迁出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实,联系申请人核实户籍具体情况,确认后在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手续,并告知迁出地公安机关。
4。对移民地点的审计
迁入地公安机关收到迁出信息后,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核实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手续。
5。注销原户口本
申请人持有的迁出地居民户口簿,由迁出地公安机关注销或者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