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居民医保生育可以报销吗
符合我省计划生育规定的城乡女性参保居民每次生育(含自然分娩、剖宫产)的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800元/人定额报销,但病理性产科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政策报销。
参保女居民住院分娩时,应向定点医院提交社会保障卡和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福建省一孩二孩生育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并委托医院审核相关生育证明,以便刷卡结算分娩医疗费用。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以享受什么样的待遇?
答:(1)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
(2)特殊疾病门诊统筹基金支付;
(3)住院统筹基金支付;
(4)部分疾病享受优惠待遇。
(5)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享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