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北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指南(条件+材料+入口)
市北区港澳台居民申领居住证
一、投标条件
在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和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可根据本人意愿申领居住证。
二。办理地点(线上+线下)
(1)在线进入:山东“互联网加民生警务平台”
注意:在线处理流程:
(二)线下经办网点
1.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四方派出所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嘉善路35号
电话:0532-66576217
2.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敦化路派出所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38号
电话:0532-66575820
三。接受时间
上午9时至11时30分
下午13:30-17:30
四。所需材料
1.合法身份证件
2.港澳台居民申领居住证,应当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登记表》,提交出入境证件,并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大厅提交居住地址、就业、就学等证明材料。
五、招标过程
环节名称:受理、审批、送审、制证、发证。
办理内容:通过公安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受理、审核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制证、发证、管理。
审批标准:港澳台居民持有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当地居住地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受理审核后40个工作日。
结果: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发放。
六。法定时限
40个工作日(2个月)
七。承诺期
即0个工作日。
八。交付方式
窗口集合
九。有效期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有效期为五年,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