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时间
上半年征兵:上年12月10日-当年2月20日。
下半年招聘:当年4月1日-当年8月15日。
二。招标对象的范围
全日制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新生,成人高校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
上半年重点做好高职院校往届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工作。下半年重点招聘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
男生:学生,18-22岁大一新生,18-24岁毕业生。
女生:至少18-22岁。
三。优惠政策
(1)入学优待:
1.大一新生入伍时,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和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免除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2.退役后,回学校。
(一)退役大学生回原学校复学,应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经学校同意可调整专业。
②自2022年起,放宽普通高职(专科)本科招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和在校生(含新生)入伍。退休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按相关政策免试录取相应的普通本科或根据本人意愿录取成人本科。
(3)退役高校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总分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者,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免于初审。
④自2021年起,教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逐步扩大至8000人。
⑤返校的退役大学生符合毕业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3.报考公务员,报考事业单位笔试加分。
①根据相关规定,在不同的笔试中会给予加分。
②在部队的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聘用。
4.军队文职人员、国防教育机构、乡镇补充干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退役大学生和士兵。
5.政法干警招考加分。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总成绩加10分。
(二)发展的优惠待遇:
1.服役1年以上、未满23周岁的大学生士兵,经部队考核合格,可以报考军校。
2.从本科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士兵中提拔干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服役满1年半以上,本科不满26周岁,研究生不满29周岁,经考核可直接选拔为军官。
3.大学生士兵服役2年后可以选择改士官继续服役,大学毕业生优先考虑士官。首次授予警衔时,大专毕业生定为士官第一年,本科毕业生定为士官第二年。
(三)经济优惠待遇:
1.义务兵的家庭津贴。两年制研究生8.4万元,两年制本科7.2万元,两年制专科(高职)6万元(根据正在研究的最新政策,标准会有所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统一标准的县(市、区),按照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发放。在对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的基础上,对“高原有条件军人”给予每人2万元的一次性奖金。
2.学费补偿和贷款补偿。补偿入伍大学生入伍前缴纳的学费或补偿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对退役后返校或入学的学生减免学费(仅限入伍者)。本科生、专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3.义务兵津贴。与标准服务兵种和服务场所有关,两年最低25200元。
4.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对于应征入伍者。一共五万多,退休时结算,不给个人,退休后转到外地。
5.退休自主创业补贴。按户籍政策大概是15000元左右。
6.义务兵退休费、一次性退休费等。一共110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