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落户后:
我们要等公安机关审核材料,通过后拿到准迁证。申请人在有效期内回原籍迁出,然后回南京迁入。
公安机关材料受理时间:
区级公安机关户籍中心、派出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报区级公安机关。
区级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受理单位。
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