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人员不属于社会保险补贴的范围:
非本市户籍;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取得私营企业营业执照;
已办理退休手续;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培训期间享受生活费补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和其他社保补贴政策不得重复。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可以实现灵活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条件的,可按每人每月200元给予定额补助。缴纳社会保险个人补贴的,可申请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个人补贴享受每人每月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