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单位公积金汇缴业务办理指南
应用条件
需要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搬运材料
1、《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缴变更清册》
(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
2.转账支票
处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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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公积金单位开户注意事项:
1.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企业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社会团体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批准文件。
如果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是重复的,公司将公司公章的说明提交公积金中心审批。
2.公积金缴存登记后,单位必须确认缴存日期和缴存比例(单位可选择5%-12%)。
3.下载无锡职工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缴变更清单(加盖单位公章),填写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工资基数、汇缴比例、月缴。
4.新成立的单位必须立即与中心签订小额支付定期借记协议(协议将在中心或开户银行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