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1年福州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4120元,下限为1720元;月存款总额上限为5788元,下限为172元。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月平均工资。
2021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应当以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职工以本人月工资或者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缴存单位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1990年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和2020年11月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
市直事业单位也要按照《福州市委组织部、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市直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的通知》(渝〔2021〕54号)核定缴存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