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失业补助金申请条件
无锡失业补贴申请条件
第一类:2021年1月至12月,锡失业救济金到期后未投保就业的失业人员。(也就是说,最后一次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是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
第二类:参保地末位为无锡市,2021年1月至12月新增失业救济金且不符合领取失业救济金条件的人员。(企业终止工作和保险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注意:
1.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只能申请享受一次,必须在失业前最后一次参保地申请。
3.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不会缩短。
4.不要跨统筹区域重复享受。
5.你可能不能同时享受失业保险。
6.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失业保险关系不转移(转入或转出)。
7.停发失业救济金:领取失业救济金后,就业或参保、死亡、服兵役、移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判处有期徒刑、转移社保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