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Xi安生态葬奖项
一、奖补对象:
Xi户籍居民死亡后,其家属自愿将死者骨灰以壁葬、草坪葬、树葬、花坛葬等形式安葬在政府批准的合法公墓内,或者选择海葬、骨灰撒海的生态方式。
二。奖励和补偿标准:奖励和补偿分为三个等级
第一档:墙葬、草坪葬2000元;
第二档:树葬、花坛葬3000元;
第三档:海葬撒骨灰奖励5000元。
三。处理程序和材料
申请节地生态葬奖,由死者直系亲属或者公墓安葬证上的经办人(以下简称经办人)向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本省居民在安居住的,遗体和器官捐献的,因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死亡的)街道办事处(镇)提出申请 且街道办事处(镇)审核同意后报区县(开发区)民政部门,由区县(开发区)民政部门负责审批。 具体程序如下:
(1)应用
逝者骨灰安葬(放生)后,经办人持逝者身份证、户口簿、火化证、陵园安葬证、陵园出具的安葬方式证明和正规票据,向逝者生前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提出申请,填写《Xi安生态葬奖励补助申请审批表》。
申请节地生态安葬奖,应在购买墓地后60日内提出申请(以墓地安葬证日期为准)。
申请节地型生态葬奖需提供以下材料:
(1)《Xi省地生态安葬奖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有效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3)死者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殡葬组织出具的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公墓出具的公墓安葬证和安葬方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公墓出具的正式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7)海葬、骨灰撒海、树葬、花坛葬、壁葬、草坪葬的现场图片。
(2)审计
街道办事处(镇)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Xi惠民殡葬补贴政策的身份要求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Xi安生态葬奖补充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相关资料报县(开发区)民政部门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告知理由。
(三)审批
县(开发区)民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符合条件的,在《Xi安生态葬奖补充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退回街道办事处(镇),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告知理由。
(4)分配
审批通过后,由县(开发区)民政部门按月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助学金和奖励发放给申请人。
附:1。Xi省地生态葬奖补充申请表。文档
2.Xi节地生态葬奖及补充政策葬法证书。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