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如何确定?
江阴女职工生育津贴如何确定?
1.分发形式:
生育津贴是职工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获得的工资补偿。
生育津贴按职工产假或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2.发行标准:
(一)生育的,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生育津贴15天;
(2)怀孕不满2个月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怀孕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流产或引产后怀孕3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的,生育津贴为42天。妊娠满7个月,引产者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3)施行输卵管结扎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做过输精管切除术的人有权享受7天的产妇津贴;
(4)做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生育津贴;做过输精管切除术的人有权享受14天的产妇津贴;
(5)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生育津贴;
(6)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产假或者休假期间,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弥补;高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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