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从宜兴转到无锡需要什么手续?
社保从宜兴转移到无锡需要什么程序?
应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职工可申请转入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1、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且与本人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灵活就业,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户籍在无锡市,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灵活就业,正在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入,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正在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4.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待遇领取地和发放地为无锡市人员。
(注:①已按规定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的,不受理转移申请;②暂缴账户人员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只有将当地确定为待遇领取地和延长缴费地,才能申请转移。)
申请途径:
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信息平台上线运行前,参保人员通过省内跨区域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可封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按规定计息。参保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根据人社部发〔2019〕94号文件,缴费时间在2016年11月28日前,已存在3年以上(含)且需要转出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供养老保险费一次性缴纳的书面承诺书;
2.根据人社部发[2016]5号文件,缴费时间在2016年11月28日以后,需要转出3年以上(含)的,由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应文件,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3.根据劳动和社会福利部[2001]20号,城镇个体工商户中的个体户和采取各种灵活就业方式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事后补缴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