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居民医保缴费参保对象
无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
参与者: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包括续保(2021年参保)、停保(2020年前参保、2021年未参保)和新参保人员。
1.续聘人员请于10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
2.新参保人员和失保人员应于10月1日至12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社服务窗口办理登记手续。从第二天起,被保险人可以付款。
注:新参保人员中,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参保,失业人员自失业或失业救济期满之日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户籍地为外地居民。如果保险赔付逾期,从实际赔付之日起有90天的等待期。
3.困难人员:符合低保条件的参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特困子女、社会特困家庭、60年代精简退休、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民政局、残联、总工会、退伍军人事务局等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请于10月1日至12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户口本。
4.港澳居民:根据Xi卫办发〔2020〕61号和Xi医保服〔2021〕16号规定,居住在Xi并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按规定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当地城乡居民缴费相同,享受同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符合上述条件的,
5.在校学生:集中征集期间,在校学生入学事宜由学校负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