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职业资格证书加分条件及分值
职业资格证书分数
1.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20分)
2.初级职称和职业资格高级,事业单位技术等级三级(10分)
3.中级职业资格,事业单位四级技术水平(5分)
4.从事上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所对应的专业工作(5分)
备注:职业资格包括职业技能等级,是指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国家职业资格。只取最高分,不累计积分。
急需岗位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水平)及服务业分数
工种或职业资格符合广州市当年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清单(10分)
现从事特困行业的一线人员(10分)。工作每满一年加5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申请积分[/S2/]
申请人通过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积分材料,申请积分。
申请人可凭《广东省居住证》登录广州市人事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或前往居住地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查询积分情况。申请人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积分的,应当向居住地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提出申请。